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形成协商议政新局面
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形成协商议政新局面
叶 祥 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为人民政协在新征程上开拓奋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就国家、地方的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途径进行充分协商,合作共事。近几年来,陆河县把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主要形式,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切实增强政协协商实效
(一)强化党管意识,着力提高对政协协商民主重视程度
陆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民主作用的发挥,大力支持政协履行协商职能,积极采纳运用各类协商成果,对政协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批示、发文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一是支持政协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在县政协召开的政协全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到会听取政协工作报告、大会发言,对有关重点发言和委员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列入了县委、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县政协整理汇总、专题报送的委员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二是先后印发了《中共陆河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陆河县委政治协商规程》等文件,从体制机制上为政协民主协商职能的发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为县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提思路、出题目、搭平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推进之前主动邀请政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邀请政协委员出席专题协商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充分发挥政协的协商民主和民主监督作用。
近年来,县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对县政协报送的关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等专题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就有关问题深入查找根源,积极研究对策,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此外,县委还把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难题交予政协协商。各级各部门把政协协商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力量,主动参与政协协商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协商的运行机制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开展协商民主的前提和保证。要把协商民主真正纳入决策程序,必须着力规范政治协商的运行机制,形成相互衔接和配套的工作制度,才能有效促使政治协商成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必经程序。近年来,陆河县政协把建章立制作为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协商民主的基础工作,修订完善《政协陆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陆河县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委员履职的规定》、《陆河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常委会工作、提案办理、委员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协商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使政治协商更加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选题谋划,着力增强协商的针对性
1.全体会议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全体会议协商议政的龙头作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体委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在全体会议期间举行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同志现场听取意见,提供咨询及互动探讨。近三年来委员们紧紧围绕外出乡贤回乡“反哺”、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治理、交通安全、城市管理、优化政务环境和禁毒工作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在全会期间作了11次议政发言,向县委、县政府坦诚建言,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会后,县政协办公室及时将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情况以提案或意见建议的形式上报县委,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不少意见建议转化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和工作措施。
2.专题议政性协商。每年对县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梳理,结合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分别从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调研视察等方面列出若干选题,力求与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常委议政会专题协商。围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开展情况及乡村旅游建设情况等开展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议政,组织政协常委实地视察,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会后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建言,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大部分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较好地发挥了政协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二是开展视察调研专题协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县政协把我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分别确定作为2017、2018年度县政协常委会参政议政的重点工作,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研究,组织专门力量,由县政协领导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到镇村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召开专题议政会,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负责人一起,认真听取了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探讨解决的措施。三年来,县政协还围绕工业园区建设、禁毒工作、生猪价格、殡葬改革等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议政会、专题协商会等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就调研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帮助改进工作,大部分调研成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有效采纳。
3.提案办理协商。注重提高提案质量,引导委员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问题协商建言。从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付办理、领办督办、督导落实等各个环节,坚持把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关注民生、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协商履职举措抓紧抓实,做到既抓提案质量,又抓提案的督办落实。三年来共收到委员提案96件,评选表彰了11件优秀提案。所立提案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切实发挥了委员提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我县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和专委会组织委员视察催办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其中《关于加强我县禁毒工作的建议》、《关于推进螺溪镇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建议》、《关于陆河大道延伸道路的建议》、《关于拓宽朝阳路东到陆河东互通口的建议》《关于创建陆河文明城市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及环境保护的建议》等提案贴近实际、关注民生,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承办单位更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想方设法办理实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各相关部门认真办理,许多提案得到了很好落实,充分发挥了助推陆河发展的重要作用。
4.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协商。县政协坚持把履行职能融入到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始终做到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力,积极开展协商议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参与招商项目评审、螺溪镇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规划评审、河口镇宜居生态示范区建设、教育工作、禁毒禁枪工作等活动,就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认真采纳。
二、协商民主在实践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协商民主意识不够到位。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但仍有部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协商民主认识不足,未能将协商民主上升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有的认为民主协商可有可无,有的认为党政内部已形成共识的事项,没必要进行民主协商,有的认为政协的民主协商只是走流程,不必太认真;有的认为政协履职无关紧要,甚至将政协履行协商职能看作是“走过场”、“添麻烦”,没有真正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二)部分委员参加协商的积极性不够高。部分政协委员由于自身思想认识不够,存在重荣誉、轻履职现象。有的委员因为水平所限,或由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认为自己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能被采纳,说了也白说,有消极履职意识,从而对政协发挥协商职能作用没有寄予太大的希望。此外,协商成果转化率不高,也影响了部分委员参与协商议政的积极性。
(三)协商民主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协商民主还未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政协参与协商民主较为被动。如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因某项重要工作亟需决策,临时通知政协对该事项予以协商。这种协商,往往只是保证程序,却难以确保高质量的协商。二是政协的政治协商如何与党委、人大、政府议事规则相衔接,如何解决协商的主观性、随意性问题,还缺乏顶层设计。
(四)协商民主形式化问题依然存在。基层的政治协商很多时候是就自己的调研报告等参政成果召开会议进行协商,党政负责人应邀到会听取意见,用听汇报代替协商,更多的情况就是把列席会议或是通过征求意见的形式代替协商。有些重大决策在决定或发布前临时召开协商会或者座谈会,没有给协商对象充足的时间去做深入思考和调查研究,使得协商会变成了情况通报会。
三、思考与建议
(一)提高对协商民主建设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并作出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前进方向。加强各级党政干部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协商民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增强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协商实效,把协商作为党政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切实需求和自觉行动。
(二)加强与党政衔接,推动政协协商进入决策程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文件、《政协章程》和有关政治协商规定,都是精辟概括和高度浓缩的标准提法,缺乏明确的实施细则。要制定完善协商民主的实施细则和规定,使协商民主工作的内容具体化、职责明确化、工作常规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工作对于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真正将协商民主纳进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中。
(三)提升政协委员专业素质。委员是履行政协职能、发扬协商民主的主体。切实提高委员协商建言的意识和能力,是深化政协协商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履职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使委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担当意识、讲究履职方法,提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委员有效开展协商民主建设的理论研究,学习新形势下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把握最新国情、省情、市情和县情;研究制定委员管理、考核的规定,规范委员履职工作;健全联系委员制度,提高服务委员的水平,为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切实保障委员知情权,及时向委员通报党政重要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动态,拓宽委员知情问政渠道,提升委员履职思维层次。引导委员在讨论问题、协商政务时,必须秉承理性的观念,努力摆脱个人感情色彩,摒弃个人恩怨,把客观、科学、公正、求实精神体现到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来。
(四)加强协商主体建设,提升政协协商能力。始终把政协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执行党的决定、支持党的工作,紧紧围绕党政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谋划政协工作,始终做到与党政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是深化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以党的十九大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政协工作,遵循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握政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实践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更加灵活、更为制度化常态化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把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等热难点问题,作为协商议政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提出真知灼见。
(作者系陆河县政协主席)